灾后重建项目餐厨垃圾处置成套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九寨沟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3个项目(打捆)市政灾后重建项目餐厨垃圾处置厂重建安项目已由 九发行批【2018】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寨沟县城市投自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签订了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技术方案设计已通过审批,项目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告。
1.2本招标项目为 企业自主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九寨沟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3个项目(打捆)市政灾后重建项目餐厨垃圾处置成套设备采购。
2.1 项目地点:位于九寨沟县陵江乡原填埋场旁。
2.2 设备招标规模:一条日处理餐厨垃圾20吨的成套设备及日处理量100吨的污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供货期:60个日历天(合同生效日起至所有供货完成)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提供土建设计条件及平面布置图。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开始供货。
2.4 招标范围:
2.4.1九寨沟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3个项目(打捆)市政灾后重建项目一条日处理餐厨垃圾 20吨的预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2.4.2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成套包括但不限于:餐厨垃圾接收、储存、破碎、分离、干燥以及除臭系统;设备配电系统和仪器仪表控制系统等;
2.4.3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设备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备、管道、电器、仪表、钢支架、桥架、管廊等完整的附属设施;
2.4.4餐厨垃圾预处理成套设备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至招标人项目现场)、保险、安装指导、操作人员培训、设计联络、调试以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2.4.5日处理量100吨的污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详细见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图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清单);
2.4.6系统设备安装、保温施工由招标人负责;
2.4.7特种设备的取证、首次检定、备案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协助。计量器具首次检定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协助。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餐厨垃圾预处理成套设备技术条件及范围。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系统设备运行指标满足国家排放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2须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设计、制造能力和招标范围系统设备集成能力,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标段供货范围的企业;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是指:2013年1月1日至今境内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单套2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和100吨污水处理规模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包括工艺设计及设备供应)。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07月 03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07月06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以下资料:
4.1.1有效的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4.1.3被介绍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2日上午9:30时 ,递交地点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号安全科技大厦A座2-193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