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液体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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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采购乙酸钠液体药剂约450吨(质量浓度≧20%)。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比选货物的资格;

(3)信誉要求:未处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提供“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亏损

(5)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乙酸钠液体药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生产厂家(制造商)的直接授权

3.2.2 本次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1 11 22 日至 2021 11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出示48小时核算报告;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 21000分,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365bet体育在线手机版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5214084368

传真:0931—776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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