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营销影像采集系统开发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时间: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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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

营销影像采集系统开发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营销影像采集系统开发项目(第二次)

2.2比选范围:负责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营销影像采集系统的开发,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系统设计、实施、测试等各项工作,并投入试运行。系统试运行3个月。

2.4服务地点 成都市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可投标标段的具体数量:比选申请人可选择 / 标段进行投标,可中选标段数量: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范围涵盖信息系统开发、建设。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至少一个轨迹采集相关系统建设项目或一个供水企业营销系统建设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含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

(4)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在一个轨迹采集相关系统建设项目或一个供水企业营销系统新建或系统升级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5)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130日至2017 12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蜀都大道十二桥路16号)2楼228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比选文件售价150元/套,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地点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蜀都大道十二桥路16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兴蓉集团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dxingro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十二桥路16号

邮 编:610072

联系人:陈女士 江先生

电 话:028-87790129 028-8777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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