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
2.2比选范围:2017-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安排2名具有审核资格的造价人员(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各1名),协助比选人开展工作;负责日常经营类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等。
2.3服务期:2017年12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2.4 服务地点:成都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拟派人员要求:派驻具有审核资格的造价人员(土建、安装各1名),且具有十年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历。
(4)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 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花牌坊街王家巷25号4楼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为成都市花牌坊街王家巷25号4楼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兴蓉集团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dxingro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花牌坊街王家巷25号4楼
邮编:610031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7710585
比选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