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度滤池电动执行装置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询价函内容
采购人 |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内容 |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滤池电动执行装置所需电路板和电动执行器,成交后供应商负责供货、运输及技术指导,具体内容详见报价表 |
交货地点 |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虎家梁村巴中市污水处理迁建再生水厂厂区 |
计划供货期 |
本次采购系一次性供货,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2)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电动执行装置供货或维护业务,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 (3)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质量要求 |
电路板技术标准和要求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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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组成及主 要内容 |
1、 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2、 报价表(见附件)。 3、供应商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质保期限和范围(2)保修期内外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
响应文件 要求 |
1、 份数:一份,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签送达采购人处。 2、 签署要求: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
响应文件 的递交 |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10:30 前 2、 递交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虎家梁村巴中市污水处理迁建再生水厂二楼会议室 |
评审 |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注:如响应文件只盖了单位公章,也是有效的。)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询价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则评审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经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未列入365bet体育在线手机版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100分;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80分。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60分。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限内禁止参与报价。 (2)同时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60分。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供应商的信用得分为准。 |
采购限价 |
本次采购限价42343.00元(含税价)。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
合同价款及 支付方式 |
本合同无预付款,质保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合同货物全部供货完成并正式验收合格后,按经甲乙双方审核确认的合同价款认定书,在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支付申请、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有效增值税发票等合格支付材料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最终结算价款的95%,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自全部合同货物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后12个月),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若乙方提交资料日期延后或不合格,甲方的支付顺延。 |
联系方式 |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虎家梁村巴中市污水处理迁建再生水厂厂区 联 系 人:彭乐 联系电话:16608278137 |
二、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设备名称 |
型号 |
采购备件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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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合计 |
||||||
电动执行器 |
802.150-0.5N |
电子主板 |
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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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暂定13% |
电动执行器 |
Z30-18/N |
电子主板 |
块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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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执行器 |
Q150型 |
电动执行器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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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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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执行器 |
Z30型 |
电动执行器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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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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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 |
注:1.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该单价为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⑴已缴纳及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项;
⑵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和其他伴随费用;
⑶合同货物配套资料费用、产品出厂检测等费用;
⑷合同货物安装技术指导费;
⑸货物在运输或装卸过程中的自然损耗产生的费用。